在线留言:

0532-58734209

企/业/认/定/行/业/领/跑/者

公司资讯

MENU

联系方式

0532-58734209

青岛市城阳区仙山东路欧米卡创意园

266000

认定资讯 >更多
行业咨询

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司资讯 > 行业咨询

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办法

2017/10/12 23:54:08

  

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办法


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,增强核心竞争力,实现又好又快成长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和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企业〔2013〕264号)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是指具有“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”特征的中小企业,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》的规定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认定,适用本办法。

第三条 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由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按照科学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实施。

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“专精特新”是指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。

专业化,是指企业专注核心业务,注重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。

精细化,是指企业精细化生产、精细化管理,以美誉度高、性价比好、品质精良的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。

特色化,是指企业利用特色资源,采用独特工艺、技术、配方或原料,研制生产具有特色的产品。

新颖化,是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新的增长点,形成新的竞争优势。

第五条 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参加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认定:

(一)基本指标

1.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,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。

2.企业主导产品(技术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,且进入市场(技术运用)一年以上。

3.符合本办法“专精特新”定义的相应内容。

(二)加分指标

企业在盈利能力,发展能力,投资能力,技术创新能力,持续成长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力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。

1.企业发展能力:企业的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实交税金年均增长20%以上。

2.企业盈利能力:企业净资产平均收益率6%以上,资产负债率低于70%。

3.企业投资能力: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15%以上。

4.企业技术创新能力: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,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。

5.企业持续成长能力: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和水平、企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。

6.企业社会责任能力: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较高,重合同守信用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。

第六条  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认定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:

(一)申请方式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联系各区(市)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主管部门,登录青岛市民营企业服务平台(http://bpm.qdmqfw.com/portal/choose.jsp)的“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系统”注册,在线填写《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(二)初审培育。各区(市)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,对初审合格者,纳入各区(市)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培育库,进行培育。在此基础上,区(市)提出初审意见,推荐通过初审的企业进入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培育库。

(三)评审认定。

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评审认定工作每年择期进行,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。

1.专家评审。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对进入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库的企业进行网上专家评审。

2.公示认定。通过评审的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按规定完成公示程序,公示无异议的,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发文公布,企业获得“青岛市‘专精特新’企业”称号。

第七条  对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各涉企部门、各区(市)通过配套服务、荣誉表彰和资金支持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。

(一)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市“隐形冠军”企业、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等申报工作。

(二)加强对企业产权保护、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。推荐享受国家、市相关部门和区(市)的各类扶持政策。

(三)加强融资增信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。在融资需求上给予优先支持;积极鼓励融资、担保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优惠服务。

(四)鼓励企业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开展技术创新,实现管理提升,对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要求的,给予专项资金支持。

(五)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、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、跨国采购洽谈会等展会,帮助企业扩大影响力,开拓国内外市场。

第八条  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资格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三年,其资格到期自动失效。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。在有效期内发现存在虚假申报或违法违规行为的,一经查实,予以撤销。

第九条  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发生并购、重组、转业、更名等重大变化的,应及时通过各区(市)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。

第十条  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,取消其资格:

  (一)提供虚假信息的;

(二)有偷税、漏税等行为,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;

(三)发生安全、环保、质量事故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。

第十一条  已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示范企业和“专精特新”产品(技术)到期后称号自动取消,企业可重新参加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。

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(青岛市中小企业局)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三条 本《办法》自2020年3月2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3月19日。《青岛市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产品(技术)认定办法》(青经信发〔2016〕9号)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按本办法执行。


关于我们 /ABOUT US
  青岛永信认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、技改项目、企业技术中心、科技专项资金、双软认证、知识产权等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的公司,近年来为多家企业提供了专业的项目申报方案,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申报辅导,申报材料审编等服务。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时间,更重要的是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优惠政策,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铺平了道路。多年的项目申报经历让我们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,加之综合多年的实际经验和对青岛市场的深刻了解,故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,并协助客户在现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改善其业务表现、抓住商机。我们深刻地认识到,每一个客户都是独一无二的,每一个客户都具有其独特的业务需求。青岛永信认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,我们是根据您的企业状况提供您所需求的服务。在充分了解您独特的业务及独特的服务需求的基础上,我们的专业人员将与您密切合作,协助您达致经营管理目标。通过对不同行业的广泛认知,我们可以藉对客户申报项目提供意见的同时,协助客户找出其企业的潜在问题或契机。通过适当地为客户承担项目申报工作,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最新及准确的管理资讯和适时的意见,从而有效地改善企业的业务效率。我们深知,客户的发展才是我们生存的王道,我们会尽心尽力为客户做好每一次服务,努力成为客户大发展的推进器。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! ...

友情链接:

微信平台

网站扫描

网站首页| 关于我们| 认证服务| 公司资讯| 重点推荐| 认定资讯| 辅导资料| 联系我们| 综合服务| 在线报名|